新華社報道,為規範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利率互換市場秩序,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監會、香港金管局發布聯合公告,宣布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互換通」指的是,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連接,參與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和內地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機制安排。簡單地說,通過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連接,境內外投資者可以參與兩地利率互換市場。
辦法明確了「互換通」定義和投資範圍,規定了境內外投資者准入要求等。辦法明確,「北向互換通」初期可交易標的為利率互換產品,報價、交易及結算幣種為人民幣。「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並完成銀行間債券市場入市備案,境內投資者應簽署「互換通」報價商協議。
在匯兌管理安排上,使用外匯參與「北向互換通」交易清算的境外投資者,可在一家香港結算行開立人民幣資金賬戶,用於辦理資金匯兌和結算業務。相關資金兌換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