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澳接連發生兩宗家暴案件,一宗涉及男方在年幼子女面前對女方進行施虐行為,另一宗丈夫更是毆打妻子及年幼女兒,對受虐者的身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這些暴力行為必須嚴厲譴責。雖然據保安司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當局處理家庭成員之間傷害行為的專案調查案件共53宗,比去年同期減少16宗,但個案數量仍然較疫情前高,社會仍需要對預防及打擊家暴行為持續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自2016 年5 月生效至今已超過六年多時間,由於過去在首次三年檢討時,當局認為「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的個案尚少……現階段未具備足夠的條件提出修法建議」,經過數年時間的推移有更多案件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加上去年上半年經調查最後確認符合《家暴法》規定的家暴罪,並移交檢察院處理的亦有六宗,在累積相關案例經驗後,有助為後續優化法律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為此,本人期望當局能盡快完成第二次三年審視報告,系統性檢視法律的執行情況,因應不同的家暴行為提供精準的保護和懲處,讓各項保障措施能切實執行;完善「家暴罪」的定義、附加刑及強制措施的適用問題。同時,據以往案例顯示,家暴行為大多有重覆性,除了要加強呼籲受虐者及知情者勇於舉報外,亦建議當局盡早完善並加強推廣「家事調解」制度的重要性,避免家庭糾紛演變成家暴行為,以及重覆性家暴的發生,為構建和諧家庭,以及為婦幼權益提供更大的保障。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 黃潔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