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上周正式公布,即將於下月起正式施行。《條例》的出台為深合區治理體系理順架構、明確權責,也為琴澳實現一體化提供具體的框架與依據,被視為具有深合區「基本法」的地位。社會各界均期待,隨著《條例》的施行,深合區建設能迎來長足進展。
《條例》規範了深合區發展的方方面面,也涵蓋了諸多針對澳人在深合區生活的保障,是澳門居民所樂見。對於許多已在橫琴生活的澳人來說,進一步提升生活的便利性至關重要。不少意見都期望,橫琴單牌車政策能夠與「澳車北上」進行整合,方便橫琴居民往來本澳。
根據「澳車北上」政策,同一機動車輛不可同時申請「澳車北上」及「橫琴單牌車」,倘已取得「橫琴單牌車」資格的車主有意申請「澳車北上」,須先進行註銷「橫琴單牌車」資格手續。
有民眾向議員反映,「澳車北上」約十個工作日能完成審批,且能夠前往包括橫琴在內的全省各地,而「橫琴單牌車」則需等待兩個多月才能完成申請手續,遠不如「澳車北上」便利,因此許多已申請「橫琴單牌車」的車主開始申辦撤銷,打算重新申請「澳車北上」。
申請「橫琴單牌車」的車主, 是在橫琴工作居住、更常在珠海活動的居民, 然而兩項政策彼此互斥, 且不利早已申請「橫琴單牌車」的人,存在不合理之處。在深合區服務大量澳人的街總接受本報訪問時也提到,「橫琴單牌車」與「澳車北上」兩項政策的整合,是深合區澳人當前的主要訴求。
有關部門曾明言, 兩政策訴求不同、方向性也不同,屬於不同的管理辦法,且通行次數上兩者也有差異,單牌車能夠不限次進出,「澳車北上」則需要每次預約。而行駛範圍的差異牽涉到內地的政策,短期內恐怕沒有機會整合。
儘管政府部門言之有理,政策亦非澳門單方面可決定,不過深合區本就是一體化創新的試驗田地,不妨大膽思考創新通融辦法,或者創設條件加快兩政策間的轉換,解決深合區居民的不便,也可展現政策的靈活性,為深合區今後的加速發展奠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