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牟利私校須設財務管理小組

不定期提交會計賬目罰款三萬
1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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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提交會計賬目罰款三萬

行政會昨(9)日公告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賬目》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指出,現行規範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會計格式的法令已生效多年,隨着非高等教育制度逐步完善以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實施,有必要全面檢視上述法令,建立一套配合發展所需的規範。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交會計賬目應遵規定;將財政年度修訂為每年9月1日至翌年8月31日;學校須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辦學實體須於2025年1月31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2023/2024財政年度的會計賬目;自2024/2025財政年度起,辦學實體須於相關財政年度結束的翌年5月31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經由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學校會計賬目,以及就該賬目發出的審計報告。

罰款方面,若學校未有遵守有關法律規範,包括設立小組、沒有按期提交帳目等,會被罰款澳門幣三萬元。此外,學校會計賬目的會計格式將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當局表示,制定新法規的原因是現行法令已生效多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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