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9)日續審《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出席會議。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會見傳媒總結時表示,夾屋售價將在交樓前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布,並非申請夾屋階段便會公布。
夾屋呎價將參考「經屋法」,在交樓才前公布有關價格。黃顯輝引述政府指,公屋開隊到正式上樓需經過幾年時間,難以估計期間的建築成本而推算呎價,因此會在交樓前再作公布。
法案建議,未來申請夾屋人士,若屬家團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若以個人申請必須年滿23歲,兩者均需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並且在澳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七年。有委員關注若申請人在內地的大灣區或深合區工作、學習,會否影響申請資格。黃顯輝引述政府稱,在起草條文時,亦有考慮相關問題,將來會透過訂立其他的法律作出規範,保障包括申請夾屋居民的權利不受影響。
至於法案規定,夾屋申請必須透過電子方式遞交資料。黃顯輝指,委員關注長者、殘疾人士等不懂使用電子申請如何解決。政府回應表示,因「一戶通」可識別申請人的資料,未來擬透過「一戶通」再轉至房屋局的專有電子平台,申請夾屋及提交補充資料。(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