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放權賦能突破深合區發展瓶頸

加強宣導提升市民大眾參與度
09/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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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提升市民大眾參與度

關係琴澳兩地融合發展進程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昨日正式公布,《條例》將於下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2021 年9月出台關於深合區管理體制的決定後,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制定出台專門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為深合區管理運行和發展提供更為系統全面、更加明確細緻的法制基礎,亦為粵澳健全完善「共商共建共用共管」的新體制提供有力支撐。

《條例》分為八章、共計66條,其中多項條款對當前深合區管理運行中的關鍵事項作出進一步明晰。比如在重要人事任免、職權行使等。此外,《條例》重點明確深合區管理執行機構的職能定位,理順與廣東省、珠海市有關單位之間的權責關係,同時立足廣東省事權,最大限度放權賦能,按照「能放盡放、應放盡放」的原則,建立放權賦能長效機制,最大限度賦予深合區改革發展自主權。

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方面,《條例》對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中醫藥、文化旅遊會展商貿、現代金融等產業作出細化規定。這不僅明晰了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還明確了具體的稅收減免等優惠措施,對企業發展而言是一個重大利好。

對接澳門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方面,《條例》聚焦教育、醫療、社會服務、交通等民生關切提出一系列舉措,包括建設「澳門新街坊」民生項目、鼓勵在深合區內開辦澳門子弟學校和子弟班等。這些實招、好招有助於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讓澳門居民在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更加便利。

可以預見,澳門居民對《條例》的施行充滿期待,特別是廣東省大灣區辦當日表態,將全力落實《條例》提及的各項制度舉措,並力爭在年內「封關運作」。如何使這一政策落地落實,真正發揮效力,是深合區與海關部門當前共同的重大課題。希望特區政府廣泛宣講《條例》內容細則,讓澳門社會各界特別是青年群體了解深合區發展新機遇,更好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新一輪發展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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