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簡稱《新噪音法》)於2015年2月22日生效後,明確規定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周日及公眾假期禁止工程施工,發出噪音擾民,但最近有工程業界及立法會議員,不約而同提出建議修訂《新噪音法》,放寬在晚上施工,理由是要為配合城市向前發展而展開挖地鋪路、興建公共設施、建造樓宇等基建項目,工程許多時都要在繁忙的生活節奏和複雜擁擠的路面進行,倘若新訂立的法規欠缺靈活性,許多項目都可能出現滯後、延誤情況,造成社會損失,建議簡化申請程序,准許夜間施工。
根據環境保護局最新發表《2015環境報告》顯示,《新噪音法》去年2月22日生效後,本澳各式各樣噪音依舊不絕於耳,噪聲主要與人口、機動車輛增加,以及工程施工等因素有關。《環境報告》指出,去年各部門合共接獲的噪聲投訴個案數目,較《新噪音法》生效前的2014 年增長超過六成,其中工程噪音投訴升幅達110.6%,反映工程噪音問題依然嚴峻,《新噪音法》生效前是投訴無門,實施後有法可依,投訴因而增多。《新噪音法》已全面禁止工地使用撞擊式柴油錘、氣動錘以及蒸氣錘打樁機,明確打樁工程於平日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周日及公眾假期全日不得打樁。
澳門只是一個面積僅33平方公里小城,但有65萬常住居民,25萬部各類機動車,每年接待3,000 萬人次遊客,所產生的噪音量可想而知。澳門是個不夜城,市民大部分輪班返工,上班不定時,工作繁忙,工餘休假,無不希望有個清靜環境,好好休息,但噪音籠罩,難有一刻安靜,因工程趕工或因工程造成交通擁擠而開綠燈,准許在夜晚或假日開工,並非上策,造成市民無安居之所,應從政策層面處理,目前最受人詬病,是道路工程不斷,路面挖完又挖,工程未依時完成, 道路工程遍地開花,引致交通擁擠,政府有關部門應該重新檢視道路工程各項問題,尤其是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整合掘路工程在同一路段一同施工,避免「掘完又鋪,鋪完又掘」情況發生,全面減少掘路對市民影響。
澳門生活節奏緊張,地方狹窄,平日各類工程聲浪、汽車聲浪,生活噪音,縈繞不去,晚上需要一個安靜環境休息,假日更需要一個安靜時間休養生息,放寬噪音管制,只會破壞居民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