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已於去(2022)年8月17日起正式生效實施,消防局於去年10月17日起已正式對違法行為開展處罰程序,截至今(2023)年1月,已完成三宗處罰程序,分別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手推車、椅子、鞋架等雜物,有關情況均屬於新法規定的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其中兩宗已主動繳交罰款。
消防局提醒,倘違法者於法定期內不繳付罰款,局方將根據新《防火法》的規定,依法通知財政局展開稅務執行程序,進行強制徵收,違法者還需繳付延遲利息及多項額外的費用。
臨近歲晚,回港的漁船將陸續增加,目前已有約70艘漁船在內港停泊。海事及水務局聯合多個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早前登船拜訪漁民,派發海上安全及清潔宣傳品。
當局提醒,漁民使用錨地停泊時須按照海事局去年發佈的《告示》,遵守錨地的安全使用規則,包括錨地內禁止明火活動、每排相連船隻不超過五艘、電子申報漁船資訊和易燃易爆品的存量等。同時,漁船上須配備足夠及合格之消防、救生設備,停泊內港期間均必須安排船員留守,以便應付突發事故。海事局亦會加派一艘24小時值守船隻,進一步加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臨近春節錨泊的漁船增加, 目前已有約70艘漁船在內港停泊。 (海事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