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務部本周二(10日)發布關於印發《廣州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在金融服務領域,支援廣州市符合條件的證券經營機構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結售匯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廣州市設立或參股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在專業服務領域,探索在建築、規劃、文化旅遊等領域建立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認可清單(不含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法律服務);允許具有國家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設計、規劃等領域(不含法律服務)符合條件的專業人才經備案後,按規定在本地提供專業服務,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金融領域有法律法規明確的職業資格、從業年限、考試等特殊要求的,須符合相關要求)。
文化服務領域,優化文化領域相關審批程式,向廣州市下放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外國投資者、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投資者、台灣地區投資者投資設立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以及舉辦外國的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批許可權。
廣州市服務業擴大開放方案已獲國務院同意,將研究境外金融人才可在穗提供專業服務。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