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明年度保安範疇施政方針於上月25日在立法會進行辯論,當中第一篇就是國家安,而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亦於近日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街總理事長陳家良指出,是次修法能更好適應外部形勢變化和社會發展需要,更加明確和規範哪些利用非暴力、煽動、勾結等卑劣手段暗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罪刑明細,相信能夠提升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能力。他又強調,是次修法並沒有收窄居民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而是根據罪刑法定原則,進一步清晰和明確那些意圖犯罪和圖謀製造混亂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
陳家良續稱,為了應對全球錯綜複雜的形勢,認為有需要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希望政府加快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法工作,同時應加強與學校、社團之間的合作,進一步將愛國教育作為公民教育的一部份,藉此加強愛國愛澳力量之餘,藉培養更多愛國愛澳人士,使「愛國者治澳」更好地在澳門實施。
陳家良又指,是次修法,澳門特區政府一方面在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行為主體、罪名設置、涉國家安全案件的程序性問題上予以進一步明確和完善,在既有法律框架下突出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規制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憲法》、澳門基本法以及澳門整體法律體系的相容性、以及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保障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是值得肯定的重大革新。
陳家良指出,是次修改國安法能更好適應外部形勢變化和社會發展需要。(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