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應優先青年及新婚人士
15/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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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應優先青年及新婚人士

《夾心房屋法律制度》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當中大部分規定都參照了未修改前的《經屋房屋法律》,難以擺脫經屋2.0之名。而且部分規定較過去收緊,例如售價不低但限制增加,且設有較嚴的處罰制度。

夾屋的性質是私屋,主要對象是青年人和夾心階層。但夾屋法的規定缺乏靈活性及不利流動,未能成為有效的房屋階梯,銜接私屋和經屋。希望當局在訂立法律時作出調整,特別在訂立行政法規時更多考慮優先青年及新婚家庭,在設有補價制度下售價亦不宜訂太高。

夾心階層住房的出現是為了解決經屋申請時青年陪跑問題,故應彰顯其獨特性,突出青年及新婚人士優先,計分排序時可以加分。應研究現有「經屋陪跑者」的各項數據,例如其收入及家團結構,更精準地制定有別於經屋申請的方案及長遠政策,著力規劃發展藍圖,盡快落實「夾屋」的規劃及數量,確定興建計劃,以回應社會上不同階層的住屋訴求,確保夾屋的申請受到夾心階層的歡迎。

另一方面,認同《夾心房屋法律制度》中,設立大型設備維修基金,初步規定由發展者支付估算溢價金及建築成本的總和的百分之二的款項,以應付未來對樓宇共同部分進行大型維修的需要。建議未來可以推廣到經屋,甚至私樓的土地批給合同中,以完善本澳的樓宇管理和維修工作。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 高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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