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指出,本澳樓宇老化嚴重,截至去年六月底,全澳四十年及以上樓齡的住宅單位共有32,000多個,佔總體單位總數約13.5%。樓宇殘舊老化問題嚴重,該等殘舊樓宇設施落後,缺乏維護修繕,嚴重影響住戶的生活素質,更可能對周邊居民更帶來衛生和安全隱患。政府須關注老齡樓宇結構安全問題,完善現有樓宇維修機制,進一步加強樓宇維修的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居民對樓宇維修意識。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對於業主對大廈保養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仍有部分業主對樓宇安全問題的關注度較低,未來當局須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推廣,使廣大業主明白公共部份的失修危及住戶和途人安全,一旦發生意外,要負上賠償甚或刑事責任,加強居民認識維修大廈公共設施的重要性,並持續擴大現時樓宇維修基金資助範圍,更有效推動業主為樓宇進行維修及保養,讓業主真正地承擔起樓宇檢驗保養和維修的責任。現時本澳有兩間法定公共機構作樓宇檢測工作,亦有私人檢測機構提供服務,當局可通過有效的線上、線下途徑公開認可合資格檢測機構的名單,方便市民尋找合適機構協助驗樓、維修,加強推動作用。
《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生效至今已經超過四年,根據房屋局數據顯示,由2018年8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私人樓宇方面,已寄存會議錄的有效管理機關有689個,經濟房屋有87個,這個數量反映出現時本澳仍有不少私人樓宇未能成立管理機關,業主管理委員會對於推動樓宇維修保養工作是有積極助力的,當局需考慮採取更有效的措施進一步鼓勵及協助大廈成立管理機關,推動業主承擔樓宇管理責任。
立法會議員、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 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