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開始,本澳的酒店業場所可接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旅遊局圖片)
應變協調中心今(13)日宣布,隨著澳門明(14)日起進入過渡期的第二階段及推出感染者居家隔離治療措施,由明日開始,本澳的酒店業場所可接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
酒店業場所可參閱抗疫專頁上相關指引:「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給可接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酒店業場所之管理建議」。(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Mq1c0S1IxY2dK6EDLAw/ch)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