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 (資料圖片)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現在談定價問題言之過早。 (郭善如攝)
眾所期待的《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昨日在立法會以31票贊成、一票反對獲得一般性通過。昨日會上多位議員關注夾屋定價的問題,投下反對票的議員林宇滔則批評夾屋制度是「畫餅充飢」,直言政府將置業問題複雜化,收入低於中位數的市民仍然沒有申請的機會。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指出,目前「一間夾屋都未開始起」,討論夾屋價格言之過早,又強調夾屋面積及呎價均高於經屋,售價較經屋高是正常,有必要設定收入下限以免「供唔掂」。 【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引介法案時表示,夾心房屋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連同家團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前十年內不得或不曾在本澳擁有物業。
羅立文又介紹,夾心房屋申請會以計分排序,申請家團收入及資產限額下限將按照經屋申請收入上限50%,而收入上限則高於經屋申請上限10%。同時,由於政府預料申請人大部分會是年輕人,因此夾屋目前只會接受電子申請。
多位議員擔憂定價過高
議員李良汪關注夾心房屋定價,擔憂定價問題影響五階梯房屋政策。議員梁孫旭指,經屋價格更適合夾屋定價參考,但强調必須是市民能承擔的範圍。並促請政府釋出完整計分制,以便社會了解。
議員羅彩燕認為,經屋呎價已令市民非常吃力,現時私樓市場「一潭死水」,樓價高企普通市民根本無法負擔,本澳甚至失去一班有消費能力的群體。政府應靈活推出政策提高市民購買機會,例如「先租後賣」,希望政府考慮。另外,夾屋設立16年禁售期,16年間購買者需承受通漲跌幅,以鄰近地區香港為例,也只是五年禁售期,羅彩燕指,夾屋設立條件已經十分苛刻,認為政府所設立禁售期時長太長。
林宇滔質疑夾屋政策把簡單變複雜
議員林宇滔則表示,政府提出五個房屋楷梯是定「階級」而非「階梯」。他指出,收入低於中位數的市民連申請機會都沒有,質疑政府訂定門檻太高,認為夾屋法只是政府用作「畫餅充飢」的法案。而政府一再强調夾屋非私樓,但為何夾屋規劃中,停車場標準與公屋一致?林宇滔直言,「搞夾屋實際上又同公屋一樣,咁搞咁多嘢做乜?」政府是否用行政手段去壓抑恐慌性的住屋需求?他表示,如果是這種情況,澳門根本不需要夾屋政策,「有經屋同社屋就夠,一個是租,一個是買」,認為政府制定夾屋法,令到整件事不夠簡單,亦都變得更複雜。
羅立文:售價較經屋高是正常
羅立文在會上回應表示,澳門住屋需求變動幅度大,形容「用今日個情況嚟同我傾肯定唔得,睇一個法律應該睇遠啲,唔好睇到咁近」。有多位議員關注夾屋售價問題,對此他指,目前「一間夾屋都未開始起」,且經屋售價尚未定立,認為夾屋法未獲一般性通過,便去談論售價,認為實在是言之尚早。
而羅彩燕關注禁售期時長,羅立文指,制定政策是為了幫助市民解決居住問題,並不是解決「炒樓」問題,因此禁售期應設得較長。而林宇滔關注夾屋停車場標準與公屋一致,羅立文表示,以他所知,現時公屋車位好少泊到滿,公屋停車場較私樓數量多,形容這是個好事。
羅立文強調「夾屋無話限啲乜唔可以申請」,他指,夾屋人人皆可申請,青年人可以,打工人可以。而夾屋面積及呎價均高於經屋,售價較經屋高是正常,因此有必要設定收入下限,避免出現和經屋一樣「供唔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