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31:1票數比率一般性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議員馬耀烽、羅彩燕發表表決聲明,關注夾屋禁售期,認為禁售期太長會影響夾屋對市民吸引力。另有多名議員在會上關注夾屋定價、准入制度、轉售、戶型規劃和申請程序等問題。議員李靜儀指夾屋法與往年經屋法相似度較大,質疑夾屋與經屋性質有何不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夾屋無話限啲咩唔可以申請」,他指,夾屋人人皆可申請,青年人可以,打工人可以。
投下反對票的議員林宇滔認為夾屋法將市民置業問題複雜化,認為政府設立房屋階梯似乎意義不大。另有多名議員關注夾房設有收入下限的問題,羅立文稱,夾屋面積及尺價均高於經屋,售價較經屋高是正常,因此有必要設定收入下限,避免出現和經屋一樣「供吾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