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議員關注夾屋定價

羅司:法案都未過實在唔使急
12/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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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法案都未過實在唔使急
羅司:法案都未過實在唔使急

立法會今日一般性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引介時表示,夾心房屋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連同家團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前10年內不得或不曾在本澳擁有物業。羅立文又介紹,夾心房屋申請會以計分排序,申請家團收入及資產限額下限將按照經屋申請收入上限50%,而收入上限則高於經屋申請上限10%。同時,由於政府預料申請人大部分會是年輕人,因此夾屋目前只會接受電子申請。

議員林宇滔表示,政府提出五個房屋楷梯是定「階級」而非「階梯」。他指出,收入低於中位數的市民連申請機會都没有,質疑政府訂定上限太高,認為夾屋法只是政府用作「畫餅充飢」的法案。而政府一再强調夾屋非私樓,但為何夾屋規劃中,停車場標準與公屋一致?林宇滔直言「搞夾屋實際上又同公屋一樣,咁搞咁多野做咩?」政府是否用行政手段去壓抑恐慌性的住屋需求?他表示,如果是這種情況,澳門根本不需要夾屋政策,「有經屋同社屋就夠,一個是租,一個是買」,認為政府制定夾屋法,令到整件事不夠簡單,亦都變得更複雜。

議員李良汪關注夾心房屋定價,擔憂定價問題影響五階梯房屋政策;議員梁孫旭指,經屋價格更適合夾屋定價參考,但强調必須是市民能承擔的範圍。並促請政府釋出完整計分制,以便社會了解。議員羅彩燕認為,經屋呎價已令市民非常吃力,現時私樓市場「一潭死水」,樓價高企普通市民根本無法負擔,本澳甚至消失咗一班有消費能力的群體。政府應靈活推出政策提高市民購買機會,例如「先租後賣」,希望政府考慮。另外,夾屋設立16年禁售期,16年間購買者需承受通漲跌幅,以鄰近地區香港為例,也只是5年禁售期,羅彩燕指,夾屋設立條件已經十分苛刻,認為政府所設立禁售期時長太長。

羅立文在會上回應表示,澳門住屋需求變動幅度大,形容「用今日個情況黎同我傾肯定唔得,睇一個法律應該睇遠啲,唔好睇到咁近」。有多位議員關注夾屋售價問題,對此他指,目前「一間夾屋都未開始起」,且經屋售價尚未定立,認為夾屋法未獲一般性通過,便去談論售價,認為實在是言之尚早。

而羅彩燕關注禁售期時長,羅立文指,制定政策是為了幫助市民解決居住問題,並不是解決「炒樓」問題,因此禁售期應設得較長。而林宇滔關注夾屋停車場標準與公屋一致,羅立文表示,以他所知,現時公屋車位好少泊到滿,公屋停車場較私樓數量多,形容這是個好事。(編輯:郭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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