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理及綜合分析諮詢總結報告的基礎上,交通事務局昨(8)日正式公布《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規劃文本。
在總體願景與目標方面,規劃文本提出,至2030年,以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陸路交通運輸體系為目標,具體包括四點:一是交通安全和環境得到改善,陸路交通事故率降低;交通污染物排放較現時減少。二是交通方式結構優化,公交分攤率提高到55%至60%;綠色出行分攤率達到70%至75%。三是道路交通平穩運行,高峰時段道路平均車速超過18公里/小時。四是公共交通滿意度較現時提高。
總體思路方面,特區政府在堅持貫徹「公交優先」的核心原則下,總體採取「兩個落實」的思路,包括全面落實軌道網、步行網、道路網 「三張網絡」 ,提升其相互銜接轉換,以及全面落實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及政策法規「 三個方面」內容的實施。
具體到輕軌建設,則有序推進輕軌系統「一站三線」建設,預計於2024年前完成氹仔線延伸至媽閣站、2025年前完成石排灣線和橫琴線,以及爭取2028年完成東線工程。至2030年,輕軌線網長度將由現時9.3公里及11 個車站,增加至24公里共21個車站。在此基礎上,待鄰近關閘口岸東側的內地地塊獲批使用後,將開展研究東線延伸至青茂口岸的設計,並進一步研究完善輕軌網絡。
規劃文本強調,在十年的交通規劃期內,特區政府將為本澳打造安全、綠色、高效、便捷和宜行的陸路交通運輸系統,促進城市發展,支撐本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規劃文本正式出台,特區政府致力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陸路交通運輸體。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