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公佈,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第10條及第14條的規定作出第629/A/SS/2022號公告及第630A/SS/2022號公告,自2022年12月9日零時起,取消入境人士的落地核酸檢測、入境後的核酸檢測和快速抗原檢測措施。經調整後對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如下:
一、當天或過去5天內沒有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人士的入境措施:
(1) 由中國內地(除廣東省珠海市外)直接來澳,於登機、登船時,須持採樣日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 經廣東省珠海市來澳,入境時須持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及當天或過去5天內具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人士,解除醫學觀察後的措施,由原先的3天澳門健康碼為“紅碼”,改為3天“黃碼”,並於最後1天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轉為“綠碼”。
例如:
12月1日解除醫學觀察,澳門健康碼“黃碼”,12月4日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轉為“綠碼”。
應變協調中心作出如下提醒:
1. 居民應如實申報旅居史,並密切留意內地各風險區的變化和相關防疫措施的調整,內地風險區可查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或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式之公佈。
2. 須以入境時出示的同一證件資料生成澳門健康碼及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預約連結如下:
3. 澳門健康碼轉為“綠碼”前不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