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進一步優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發出通知,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
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六、七天連續兩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採取五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五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通知又提到,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減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
另外,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連續五天沒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