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努力收回批給失效或被非法佔用的國有土地,早前政府表示,已依法收回的土地有57幅;當中用作興建公共房屋、長者公寓、休閒設施或政府辦公樓等的面積約有18萬平方米。居民期望當局善用資源、加強對土地的管理。
當局曾指出,若將土地批出作臨時用途,日後要收回有難度,故不少土地長期閒置,而未有被利用;對此種取態,筆者並不認同。事實上,不少長期閒置土地僅以圍欄封起,雜草叢生或有積水和垃圾,存在衛生隱患,當局應做好管理跟進工作。
其次,社會一直建議政府將閒置土地平整及作為臨時用途,增加綠化空間或開放予居民休閒之用。近年,不少新建的兒童公園等都大受居民歡迎,可見在城市密度擠迫的澳門市區,有必要尋找更多土地建設康體休閒設施,美化城市面貌和增加居民休憩空間。
此外,澳門土地資源緊缺,建築工程、運輸或環保回收等業界不時反映,缺乏放置大型建築機械或物料的空間,一直希望向政府租用合適的例如位置較偏的閒置土地,作倉儲機器等用途;但當局仍然因為一個“ 難"字,較少批准有關請求,結果業界難以覓得合適空間,而國有土地則繼續閒置。期望當局主動與業界商議,透過管理和訂立合同等,明確租用人的義務責任和使用準則,將合適的土地租予有需要的業界使用,達致善用土地資源、支持業界發展並為特區增加土地租賃收入等目標。
立法會直選議員 李靜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