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輔助生殖技術草案

助治療嚴重疾病子女及不孕不育夫妻
02/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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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有關法案訂有此技術僅適用於夫妻,單身女士是不容許。(陳宇東攝)

行政會完成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律草案,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完善對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規範、監督和處罰制度,確保有關技術在符合醫學標準、倫理原則,及法律規範下謹慎且安全地應用,特區政府制定《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

法案訂定被診斷為不育的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為治療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子女的嚴重疾病、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具遺傳風險的嚴重疾病或其他疾病的情況,可使用法規規定的醫學輔助生殖技術,並訂定了相關技術的使用原則及規範。同時,禁止代孕,禁止捐贈胚胎,禁止利用無性繁殖技術複製人類,亦不得用於改變或選擇胎兒非醫療目的的某些特徵等。法案又建議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技術須預先獲衛生局局長許可,且僅可在指定的配備急救和產科的設備設施的公共或私立醫院進行。衛生局具職權對提供有關技術的單位進行稽核及監察。

傳媒關注於甚麼情況下可應用此技術,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指,小孩患有血液系統疾病,可通過幹細胞移植治療,而使用兄弟姐妹幹細胞移植成功率相對高,夫妻可考慮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基因篩選出幹細胞最相似的胎兒,利用嬰兒的臍帶血治療,甚至治癒兄弟姐妹。他又指,本澳近年就不孕不育就診有上升情況,由2018年有139人,而2021年有331人,預期這技術可幫助相關不育居民;而現階段沒有考慮在診所開展此服務,只可在本澳公私營醫院進行。

另外,羅奕龍又指,法案有訂此技術僅適用於夫妻,而單身女士是不容許。而近年醫學上所流行的凍卵技術也是包含在此法案中,但若日後使用時,有關人士也須證明是屬不孕不育才可使用。他又指,此技術除適用於本地居民外,也適用於外來人士。

至於處罰制度,法案指,對未經許可施衍醫學輔助生殖技術,以及違反無性繁殖、特徵的改變或選擇、代孕等規定,以及製造及不當使用胚胎、未經同意收集及使用配子、違反保密義務或機密性、購買或出售生物物質等犯罪行為,法案規範相關刑事責任。至於違反當局指引的行政處罰,可被科罰款,以及可單獨或一併科處為期三個月至兩年禁止從事相關業務及封閉場所的附加處罰。(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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