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明年1月起在內地10省市開展
01/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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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在內地10省市開展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昨(1)日發布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等十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參與試點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試點內容包括:創新發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包括養老賬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探索利用多渠道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探索建立與商業養老金業務特點相適應的銷售長期激勵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投資管理機制等,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審慎投資,開展養老資金長周期管理。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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