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宇東、郭善如】立法會辯論明年度 (2023年) 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議員梁安琪和鄭安庭關注電動車推動普及和充電樁問題。羅立文表示,特區政府在2021年3月已由行政長官指示,政府部門未來換車必須要更換電動車,這是由政府帶頭鼓勵。現有大廈安裝充電樁一定要得到業主同意。新大廈無論是私樓還是政府大樓都要預設充電椿。
議員鄭安庭關注會否修改法律方便份額制車位業主安裝充電樁,羅立文表示,車位安裝充電樁法律涉及修改《民法典》,並非建築條例可以解決,已超出運輸工務範疇。
至於充電方面,羅立文指,當局是不鼓勵快充,不會做快充,公共停車場的充電都是慢充;他又指,根據數據顯示,一個快充充電樁的耗電量相當於50個冷氣機,因此當局是不鼓勵充電椿使用快充。而目前本澳約有3,300架電動車左右,數量不算太多,但本澳已有約400個充電樁投入使用,還有約1,000個是已安裝完成,但尚未投入使用,預計年底新安裝2,000個充電樁,估計充電樁可以滿足未來兩至三年的需求。他直言,充電樁有大把且「用唔晒」,籲公眾不用擔心。
當局預料年內安裝2,000個充電樁,可以滿足未來兩至三年的用電需求。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