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網站消息,北京市稅務部門依法對吳亦凡偷逃稅案件進行處理。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六億元。
前期,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有關方面線索和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偷逃稅問題開展了稅務檢查。由於吳亦凡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涉及多家境內外關聯企業,案情較為複雜,北京市稅務部門會同相關稅務機關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目前案情已經查清。
經查,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六億元。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部分處四倍罰款計3.45億元;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的部分處五倍罰款計0.42億元。日前,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吳亦凡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