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公布優化防疫20條,原意是鬆綁防控措施,結果在地方執行上反而引發混亂與恐慌。官方21日下發四份文件,針對全員核酸檢測、風險區劃分、居家隔離與健康監測進一步訂出明確規定。
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實施辦法》規定,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對於省會城市和千萬級人口以上城市疫情發生後,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區每日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三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後,間隔三天再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檢。感染者活動頻繁、停留時間長的其他區,可基於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提出,原則上將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高風險區。高風險區一般以單元、樓棟為單位劃定。在疫情傳播風險不明確或存在廣泛社區傳播的情況下,可適度擴大高風險區劃定範圍。
國務院下發四份文件,針對全員核檢及風險區劃分等,訂出明確規定。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