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明年度(2023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引介中表示,今年17個立法項目中,已完成草擬並向立法會提交12項法案,剩餘5項也將於年底前提交。除年度立法規劃外,截至11月14日,特區政府完成草擬並向立法會提交9項法案,並頒佈50項行政法規。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加強溝通,截至11月14日,配合立法會完成制定15項法律。
張永春指,來年會落實16個立法項目,包括居民身份證、電子政務、打擊不法賭博、民事登記、汽車登記、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公共採購、保險中介業務、道路交通、民航,以及廉政公署職能等領域。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已按法定程序向行政長官提交選舉活動總結報告,特區政府將參考總結報告,就完善選舉制度開展修法工作。
此外,張永春又指,政府將進一步研究完善專門適用於公共部門領導主管的紀律制度方案,從實體及程序層面引入機制,處理領導主管在擔任職務時發生的違紀行為;經過對公共部門及自治基金的一系列重整,政府組織架構及職能已有所完善。在此基礎上,將着手對政府架構中的項目組進行檢視,並作出必要重組。他又稱,為加強公務人員的培養,將完善培訓體系,並強化公務人員對《憲法》、《基本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法》等內容的學習,築牢「愛國愛澳」基礎。(編輯:李世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