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發布了關於優化調整隔離管理措施的緊急通知,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工作「20條」要求,即時優化調整四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及時安排在管符合條件人員解除隔離,並做好解除集中隔離人員轉居家隔離銜接工作。
密切接觸者:「7+3」調整為「5+3」
對於密切接觸者,將「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其間由隔離場所錄入「一碼通」系統,執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高風險區外溢人員:7天集中隔離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
對高風險區外溢人員,將「7天集中隔離」管理措施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其間由社區「三人小組錄入一碼通」系統,執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入境人員:「7+3」調整為「5+3」
對入境人員,將「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其間由隔離場所錄入「一碼通」系統,執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離後,目的地不得重複隔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入境人員解除集中隔離時核酸檢測Ct值35-40的進行風險評估,如為既往感染,居家隔離期間「三天兩檢」,由社區「三人小組」錄入「一碼通」系統,執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
離崗輪休的高風險崗位人員:7天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監測
對於離崗輪休時的高風險崗位人員,由「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黃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原則上由社區上門採樣。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指出,其他隔離管控政策按照國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實。
在管的次密接人員立即解除隔離
通知明確,對當前在管的集中隔離管理滿8天,且符合「人、物、環境」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即時解除集中隔離;對集中隔離管理滿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環境」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可解除集中隔離,閉環接轉返回社區後繼續完成1-3天居家隔離。同時,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離。
轉居家隔離人員不具備條件繼續集中隔離3天
解除集中隔離人員轉居家隔離如何銜接?通知明確,集中隔離人員在入住後2天內填報目的地資訊,目的地社區在接收資訊後及時予以確認。對集中隔離滿5天的人員,經目的地社區確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揮辦安排「點對點」閉環接轉至目的地居家隔離,不可搭乘飛機、火車、高鐵、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屬地社區「三人小組」督促落實好居家隔離措施。不具備條件的,在原隔離場所繼續完成3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