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法正式出爐,未來居民在經屋和私樓之間多了折衷的選擇。 (資料圖片)
偉龍馬路用地將興建首棟夾屋,料明年上半年完成建設方案。(資料圖片)
行政會上星期五(11日)公布《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未來夾屋擬設16年禁售期,諮詢意見建議價格約為私樓六至七成,申請人需十年內不曾擁有物業,不曾取得夾屋、經屋或享受四厘利息補貼。有意見則稱,當局在市場售價的折扣率定價上,可以考慮結合居民入息中位數、供款能力等因素作一併考慮。
特區政府正式公布《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推出僅為澳門居民自住用途的夾屋,作為在經屋和私樓之間的一種新的置業途徑,幫助居民解決住房問題。
夾屋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居民,連同家團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前十年內不得或不曾在本澳擁有物業;曾經取得夾屋、經屋或曾享受「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夾屋。
收入上限高於經屋申請上限一成
在申請人資產限額方面,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在記者會上表示,收入下限將按照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五成,而收入上限則高於經屋申請上限一成。
當局會建立評分排序制度。訂定評分時尤其須考慮的因素,包括家團結構及人數、家團組成中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人數或比例等;而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當局強調,夾屋是為年輕人打造,會更多考慮年輕人因素。
參考市價做一定比例折扣
另外,夾屋雖屬私樓性質,但擬設16年不可轉讓期限。期限屆滿後,須在房屋局不行使優先權的情況下並由業主繳付補價,方可首次出售單位,首次及其後的出售均須售予澳門永久性居民。
售價方面,將以相鄰區域私人住宅樓宇價格作一定比例折扣計算,售價及補價比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山禮度稱,售價折扣亦會以當時整體經濟環境考慮,夾屋諮詢期間有意見希望為六至七折。由於夾屋面積將較經屋大,故夾屋的價格稍高,但仍低於私樓。
婦聯:可考慮結合居民入息中位數
身兼公屋事務委員會的婦聯總會副監事長歐陽月勝表示,倘若單純以市場樓價作參照點,一旦市場價格過於波動,可能無法達致當初夾屋為解決夾心階層追不上私樓價格升幅的原意,故此她建議當局在市場售價的折扣率定價上,可以考慮結合居民入息中位數、供款能力等因素作一拼考慮,從而定訂一個居民可承受的價格區間,讓一般中等家庭均能承擔得起。
歐陽月勝亦認同申請規定除建立評分排序及設禁售期可防止市場炒賣,但指夾心房屋的定位對象為較年輕或中等收入家庭,該類階層人士對向上流動需求殷切,禁售期的時限是否符合青年家庭的期望仍需多聽立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