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規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東莞市住建局近日發佈了《關於優化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管理的通知(東建房〔2022 〕22號)》,當中提到樓盤降價紅線,由原本的九折下降為八五折。
據公告顯示,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請預售/ 現售證時,平均價格不得高於經備案的同類型住宅申報均價(含),且不低於該申報均價的90%(含);開發企業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進行銷售,網簽銷售價格不得高於房屋申報價格,且比申報價格下浮不超過15%(含)。;已辦理預(現)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調整銷售價格的,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之日起滿360 天方可上浮調整,上浮幅度不超過5%(含),滿180 天方可下浮調整,下浮幅度不限。已辦理預(現)售專案符合間隔時間要求的,企業可自行在系統上按規定幅度對未售出房屋申報價格進行調整。
東莞市住建局近日發佈了《關於優化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管理的通知(東建房〔2022 〕22號)》。(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