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法會討論新《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因為法案建議針對電單車的不付費罰款,如不足一小時將由現行的50元加到新法的60元,超過一小時由現行的100元加到新法的120元,當局解釋加價是因為現行法規有15天內提交罰款將有三分之一的罰款豁免優惠,因為部分罰款除不盡三,故將金額調升至可以除得盡三。這一系列改變似乎都是為了要因應各類行政規限而作出的。從來加罰款都會引來反對,經濟不景下加價,更多人反對,以「除不盡三」理由去加,當然更多人會質疑罰款的合理性。
法案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重點是,當局提出日後要市民劃一用電子方式支付罰款。這個建議,對已經習慣電子支付的市民應該沒有爭議,但一如健康碼要用手機引來科技鴻溝的問題一樣,建議會否對弱勢造成不便,需要考量。
說到罰則要增加罰款要電子化,政府其實更應該做的是咪錶智慧化升級,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時,方便市民。參考廣州、香港、新加坡等地,均有更換智能咪錶,並配備手機應用程式,可在手機上繳費、查看空缺泊位、提前駛離還能退還多繳餘款等。而且,本澳長期缺乏車位,智慧咪錶可以帶來更為具體詳盡的泊車大數據,當局可以藉此精準規劃更多泊車場所,短期內加強車位短缺地區咪錶位的流動性,長遠則解決車位短缺、泊位使用率低下等問題,提升資源效益,對於市民、政府、乃至營運方都有好處。
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