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韓劇TV相關負責人獲刑」今日登上微博熱搜,不過隨即有網友發現,韓劇TV App仍能正常使用。對此,韓劇TV官方火速發布澄清聲明稱:「最近『5名韓劇TV相關負責人獲刑』受到了大家的關注,在此我方鄭重聲明,文中的『韓劇TV』為江陰酷視旗下的山寨版『韓劇TV』,並非我方出品App,請大家注意辨別。」
據江蘇高院官微此前消息,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認為案外人所有的「韓劇TV」 品牌效益較好,故經商量後將其轉讓給自己經營。隨即,被告人熊某聯繫被告人李某、黃某,三人合謀在手機應用市場上線該APP,在線投放海量侵權韓劇、韓國綜藝等影視劇作品,通過在APP及影視劇作品中植入廣告收取廣告費獲利。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韓劇TV」APP在華為、OPPO、小米、VIVO等手機應用市場上線,非法複製韓劇795集、韓國綜藝節目2,127集供人觀看,從中收取廣告費,共計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22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日前,江陰法院對熊某等5人犯侵犯著作權罪一案宣判,熊某、李某、黃某、張某、張某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共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影視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判處熊某等5人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119萬元至13萬元不等的罰金、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