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兩前局長涉貪案共21被告

十被告缺席 改期至月底再審
07/11/2022
51561
收藏
分享
十被告缺席 改期至月底再審
十被告缺席 改期至月底再審

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4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案中第四被告吳立勝(左)與其代表律師歐安利步出法院大門。 (陳宇東攝)

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及本地著名地產商人蕭德雄、關偉霖等涉貪賄案,原定於上星期五(4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但由於涉案21名被告中,包括賈利安在內的十名被告缺席,法庭宣布案件改期至11月25日再審。澳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後發出新聞稿,詳細列明案情及檢察院對相關疑犯所作的控訴,包括指控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嫌向地產商人提供協助、違法審批,從中收受巨額利益。【本報記者陳宇東報道】

案中共21名被告,首三名被告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被羈押;第四至第11被告吳立勝、史鐵生、潘暖荷、吳驥年、劉寶芳、梁嘉儀、黃其俊及左天賢上星期五出庭受審;第12至第21被告賈利安、李惠清、鄺尹詩、文禮聰、蕭家權、胡家儀等缺席,目前在逃。被告中以賈、李的家族成員和地產商人為主。

法官警告再缺席或出拘捕令

開庭後,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法官先點算到庭被告人數,涉案的21名被告中,首11被告有出席,而第12至21被告則缺席。盧法官指,為免對通知程序尤其是告示理解有不同意見,謹慎起見,將案件改期至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審訊,並告誡在場被告之後庭審必須出席,或各法庭聲明同意被告缺席審訊,否則可能被科處罰款或出拘捕令。由於案件具有緊急性,就算再出現疫情仍會繼續庭審。

此外,盧官向第12被告賈利安代表律師包偉鋒問及能否與他取得聯絡,包偉鋒回應指賈利安現時不在澳門,對他身處位置不知情。而其餘缺席的十名被告代表律師均表示無法聯絡當事人。

檢察院控訴書長達200 多頁

澳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後出新聞稿,詳細列明案情及檢察院對相關疑犯所作的控訴。控訴書長達200多頁,控方首先詳述各被告之間的關係,指賈利安、李燦烽、蕭德雄及關偉霖合謀創建一個以家族成員和地產商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集團。賈、李、蕭及關負責領導組織,賈、李擔任局長期間,濫用職權,為地產商人在建築項目放寬樓宇高度、更改建築計劃等方面提供協助,從而收受地產商人的不法利益。

此外,控訴書將賈利安、李燦烽各自與涉案地產商人的犯罪事實分成兩部分,而其中一個二人都有作出干預的項目,就是引起保育爭議的「疊石塘山建築」。此外,兩人還分別涉及「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南灣C8地段工程項目」、「TN20 & TN24建築項目」和「主教山別墅項目」。兩名疑犯涉嫌使用不法所得購買大量不動產,李燦烽還涉嫌不實申報財產。

另外,蕭德雄和史鐵生與李燦烽涉嫌為了協助李涵、李永峰、左天賢及尤曉娜獲得澳門居留權,以虛假入股作為重大投資方式,透過製作虛假文件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

首被告李燦烽被控28 宗罪

除20、21名被告李永峰及尤曉娜外,其餘19名被告同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兩罪競合。其中,李燦烽加控12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十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一項「偽造文件罪」和四項財產及利益申報「資料不正確罪」。賈利安被控一項「黑社會罪」競合「犯罪集團罪」、五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六項加重「清洗黑錢罪」。

另蕭德雄被控兩項「行賄罪」、八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和四項「偽造文件罪」;關偉霖被控三項「行賄罪」和三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吳立勝被控四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史鐵生被控七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及4項「偽造文件罪」;胡家儀被控兩項「行賄罪」和兩項「清洗黑錢罪( 加重) 」。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