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為確保第十四屆中國航展順利舉辦,切實保障航展現場(金灣機場與航展館)及周邊低空空域安全,在第十四屆中國航展舉辦期間對珠海全市「低慢小」飛行物進行管控。通告要求,2022年11月7日0時至11月13日24時期間,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進行「低慢小」飛行物飛行活動。
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飛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於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於兩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穿越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孔明燈等。
無人機,即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也稱遙控駕駛航空器),是一種由遙控站管理(包括遠端操縱或自主飛行)的航空器。
通告要求,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低慢小」飛行物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執行展會直播、新聞宣傳、軍事活動等飛行任務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應向航展現場安保指揮部報備,經批准後方可飛行。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