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了《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當中最受矚目的條文,便是將數字貨幣納入本澳法定貨幣當中。經財司司長李偉農明言,雖然立法納入,但本澳發行數字貨幣「沒有時間表」,更大的意義在於融入未來數字經濟的發展,為數字金融奠定基礎。
數字人民幣是全世界發展最快的數字貨幣,根據人民銀行數據,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15個省(市),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累計交易筆數3.6 億筆、金額1,000.4 億元,支持數字人民幣的商戶門店數量超過560 萬個。試點城市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場景不斷創新拓寬,其中海南三亞昨日就宣布,將以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消費券的模式發放2,000 萬元汽車消費券刺激新車消費市場。
數字貨幣與加密貨幣不同,是沿用原本的貨幣管理體系,在堅持中心化管理下發行,受到貨幣法律規管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為擔保,效力完全等於一般流通現金。
數字貨幣也與電子支付不同,電子支付交易的仍是傳統意義上的貨幣,而數字貨幣本身就具有法償性,能夠支持更加便利的國際流通,同時更重要的是有利於中央的監管,既能促使高效率的流通,也能更有效地杜絕洗錢、資金外逃、違法犯罪等。
其實,貨幣的存在,來源於交換的需要,數字貨幣更重要的是生態的建設,包括電子錢包、線下支付、場景開發、基礎建設等等,而這些都是現代金融、數字金融的重要基礎。
本澳立法將數字貨幣納入法定貨幣,是對日後貨幣的發展所遇到的新情況,作出技術性條文的補強和調整,也能夠開啟本澳對日後相關法律體系、技術規範、基礎設施建設的討論。澳門一直期望建設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一方面為人民幣資金經由金融市場實現離在岸市場之間流動提供途徑,一方面也為澳門金融業的發展帶來契機。若能利用數字貨幣的建設加快兩地資金的流通,也將為本澳經濟發展帶來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