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27)日就《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會上議員關注法案日後執法團隊的案排,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執法方面會參考控煙法,且會擴大目前控煙辦的執法範圍,同時管理控酒方面的執法工作。
歐陽瑜在引介中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青少年的酒精使用情況,近年青少年飲酒的情況呈持續上升趨勢,反映情況不容忽視。法案主要訂定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為酒精飲料、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聘請或指示未成年人在公眾地方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未成年人以自僱方式在公眾地方銷售酒精飲料、未成年人不得在公眾地方飲用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尤其透過互聯網及郵遞,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
另外, 郵遞網購方面, 歐陽瑜指,網站上需有字眼提示網購人士是成年人,且送貨時亦需核實收件人身份。歐陽瑜又指,此法案只規管酒精飲料,沒有對含酒精食品作出規管規定,如加上食品,法案便會變得相當複雜,但對於日後會否增加規管食品部分,當局是持開放態度。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近年青少年飲酒的情況持續上升,情況不容忽視。(陳宇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