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未成年人飲用酒精法案一般性通過

歐陽瑜:日後由控煙辦同時執法
27/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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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在執法方面會參考控煙法。(陳宇東攝)

議員李良汪、李靜儀等均關注法案日後的執法團隊安排。(陳宇東攝)

立法會今(27)日舉行全體會議,就《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會上議員關注法案日後執法團隊的案排,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執法方面會參考控煙法,且會擴大目前控煙辦的執法範圍,同時管理控酒方面的執法工作。

歐陽瑜在引介中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青少年的酒精使用情況,近年青少年飲酒的情況呈持續上升趨勢,反映情況不容忽視。法案主要訂定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為酒精飲料、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聘請或指示未成年人在公眾地方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未成年人以自僱方式在公眾地方銷售酒精飲料、未成年人不得在公眾地方飲用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尤其透過互聯網及郵遞,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

議員李良汪、李靜儀等均關注法案日後的執法團隊安排,會否設「控酒辦」的相關部門。歐陽瑜回應表示,此法律日後的執法是會參考《控煙法》,專責部門方面是會擴大控煙辦的監管執法範圍,屆時法律案施後控煙辦將會同時負責執行此法律,兼顧控酒的相關工作。至於濃度是1.2%的規定,歐陽瑜解釋,是參考香港方面相關法律同是設定為1.2%,而澳門大部分相關產品都是由香港入口,所以此規定方便企業入口產品時方便出售。

另外,郵遞網購方面,歐陽瑜指,網站上需有字眼提示網購人士是成年人,且送貨時亦需核實收件人身份。歐陽瑜又指,此法案只規管酒精飲料,沒有對含酒精食品作出規管規定,如加上食品,法案便會變得相當複雜,但對於日後會否增加規管食品部分,當局是持開放態度。(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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