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偵破一宗懷疑涉及跨境犯罪集團清洗黑錢的案件,共查獲九名涉案人士,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案中多名嫌犯涉嫌與他人組成跨境犯罪集團,分工合作,多次將多名內地人士帶到本澳兩間金行,利用有關人士的內地銀行卡在金行刷卡購買超過500 萬澳門元的黃金,之後,彼等以迂迴方式將有關黃金交到其他嫌犯手中,以此方式將源自內地多宗詐騙犯罪的不法所得進行「洗白」。
經初步偵查,上述九名嫌犯涉嫌觸犯「 清洗黑錢罪」,其中七名嫌犯還涉嫌觸犯「 犯罪集團罪」。根據法律規定,觸犯「清洗黑錢罪」可被判處至八年徒刑,觸犯「犯罪集團罪」則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且不排除因應法定的犯罪情節,對行為人另行科處相應的加重處罰。
經對九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後,考慮涉案犯罪行為涉及集團犯罪和涉案金額巨大的嚴重性質,為免嫌犯逃離本澳、擾亂訴訟程序及繼續作出犯罪行為,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其中五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其餘四名嫌犯採取提供擔保金、定期報到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
九人涉嫌清洗黑錢被移送檢察院偵辦,其中五人被採取羈押強制措施,其餘四人亦被禁止離境。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