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轄下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是以專項撥款幫助本地失業人士就業輔助及培訓的發放制度,主要目標為在勞動市場難覓得工作的失業者就業;幫助身體或行為上有缺陷的失業者投入社會及就業;鼓勵企業聘用初次求職的青年;培訓失業者,使其能再投入勞動市場;向失業者發放培訓津貼。
有關規章在疫情及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理應能發揮作用。但根據社會保障基金2021年度報告顯示,以專項撥款幫助本地失業人士就業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各類津貼僅有38人次,發放總金額只有25萬多元。
制度申請宗數有限,但有關資源卻不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專項撥款超過一億澳門元。有關公帑未被善用,亦未能體現規章成立的目的。雖然勞工局多年來一直透過與社會保障基金成立的工作小組跟進規章修訂工作,但始終未有實質進展。新冠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和就業造成嚴重衝擊並可能持續下去,有關規章的檢討修訂工作刻不容緩。在修章前亦勞工局及社保亦要加強合作,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更好協助失業人士及初次求職的青年。
當局要盡快完成《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的檢討和修訂工作,整合優化職業培訓法律法規,更好地發揮規章促進就業的作用。亦要因應社會及就業市場發展優化制度,或將職能統歸勞工事務局的就業輔助部門,借助資源支持開展帶薪培訓等計劃,強化在職和轉職培訓,以提升本地僱員的就業競爭力。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 高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