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網站公布,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徵收范圍,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
《公告》明確,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徵收范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納稅人生產、批發電子煙的,按照生產、批發電子煙的銷售額計算納稅。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採用代銷方式銷售電子煙的,按照經銷商(代理商)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的銷售額計算納稅。納稅人進口電子煙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從事電子煙代加工業務的,應當分開核算持有商標電子煙的銷售額和代加工電子煙的銷售額﹔ 未分開核算的,一並繳納消費稅。
從下月起,內地電子菸將依照乙類捲煙徵稅。 (東方IC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