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上月5日未訂立前,由於要受害人主動舉報及舉證,即使檢察院成功檢控,若受害人傷勢不重,最終只列作普通傷人罪,繳過代刑罰金後,又可以繼續打老婆洩憤,更遑論未能入罪的個案,可能多如牛毛。
但《家暴法》生效後,情況即時逆轉,繼上月23日一名被躁夫虐打十年的女士報案並成功檢控丈夫後,事隔兩日(25日),一名被躁夫虐打八年的女士,不排除當天看到虐妻男子落網的新聞,加上本身問題嚴重,決定報警求助。司警調查後於前天(上月30日),將疑犯拘捕,疑犯一旦罪成,會被判處一至五年徒刑。《家暴法》恍如「虎頭鍘」的強大威力,開始震懾一眾欺凌女士的躁暴狂男。
裝修店東主有外遇還對妻子發惡,虐打妻子長達八年,日前終被司警拘捕。 (劉凱輝攝)
訊息顯示:「我斬死你!……」53歲姓袁本澳男子,不但八年來長期虐打老婆,上月10、24及25日,分別發給妻子類似極具恐嚇的手機短訊,42 歲的袁妻看到訊息後深感恐懼,恰巧當天(25 日)本澳網絡及電視新聞大肆報道一名本澳男子虐妻十年,成為自《家暴法》上月5日生效後首名被捕疑犯的消息,不排除袁妻看到新聞後,心生一絲曙光,於是毅然向警方作出舉報。
來澳兩年 揭老公有外遇
袁妻的噩夢,要由八年前說起。袁妻1997年與袁在內地結婚時,兩人的骨肉已於當年誕下,兩母女大概於2002年申請成功來澳團聚,一家三口居於關閘馬路一大廈,任職裝修公司東主的袁,結婚初年與妻子關係不錯,但母女來澳後兩年(即2004年),袁妻發現丈夫有外遇後,兩人關係急轉直下,2005年,袁與妻子關係更趨惡劣,不時喝酒後對妻子辱罵,扯著妻子頭髮拳打腳踢。
老婆慘變「人肉沙包」
由於袁妻是新移民,在澳門除丈夫女兒外,可謂舉目無親,且對本澳社會不了解,加上「家醜不外傳」的傳統觀念,縱使被丈夫當成「人肉沙包」般虐打,亦不敢哼聲,這非人境況,一直維持長達八年, 即2013年, 因當時17歲正就讀高中的女兒看不過眼父親毆打母親,一怒之下離家自住後,袁的暴行才有所收斂。
受害人上月接連收到丈夫「斬人」的恐嚇手機訊息,忍無可忍下向司警舉報丈夫惡行。 (劉凱輝攝)
收斂三年又發癲
惟袁妻的好景不常,躁夫近期不知為何又故態復萌,對妻子再次虐打,上月10日晚上,袁醉酒後又對妻子粗言辱罵,且愈說愈激動,袁妻因擔心再次遭虐打,於是向社工局求助,並獲得臨時院舍安排。
但期間袁卻未有放過妻子的意思,除多次發出手機短訊辱罵及恐嚇妻子外,更揚言要「斬人」!上月24及25日,袁的恐嚇訊息繼續發給妻子,袁妻終在上月25日報警求助。
受害人大概於2002年與女兒成功申請來澳定居,與丈夫一家三口居於關閘馬路一大廈。 (歐陽振華攝)
《家暴法》第二人被捕
司警接手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袁妻的個案,其嚴重性不較首宗虐妻男子遜色,而袁發給妻子的手機訊息,滿含恐嚇及暴力意味,再綜合社工局提供的資料及袁家20歲正就讀大學的女兒口供,終在上月30日在袁位於關閘馬路的住所內,將他拘捕,昨日下午被司警以觸犯《家暴法》罪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