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頒布指引升級數據治理要求

杜絕科技創新之名模糊業務邊界
26/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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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科技創新之名模糊業務邊界

內地媒體報道,多家金融機構證實,中國人民銀行於本月9日正式下發《金融領域科技倫理指引》,杜絕以「科技創新」名義模糊業務邊界。與此同時,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及北京金融科技產業聯盟(下稱「行業組織」)亦在近期發布《金融領域科技倫理自律公約(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自律公約》)廣泛徵求意見。

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26日報道,人民銀行發布的《指引》提供了在金融領域開展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守正創新、數據安全、包容普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風險防控、綠色低碳等七個方面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範。適用於指導金融領域從業機構開展科技倫理治理工作,預防和化解金融科技活動倫理風險。

《指引》規定,金融科技的定義為「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秉持「金融為本、科技為器」原則,堅持科技為金融賦能的定位,劃定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的合作邊界,由金融機構直接提供金融服務,由科技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杜絕模糊邊界 交叉嵌套

《指引》多方明確,堅持金融科技的本質是金融,涉及金融業務的按照相關規定取得金融牌照和資質,規範開展經營活動,杜絕以「科技創新」的名義模糊業務邊界、交叉嵌套關係、層層包裝產品、實施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等行為。

《指引》指出,秉持「金融為本、科技為器」原則,堅持科技為金融賦能的定位,划定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的合作邊界,由金融機構直接提供金融服務,由科技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做到互促共進,有效隔離金融風險與科技風險。

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進入監管視野

此前,監管部門曾於3月印發《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要求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細化本系統科技倫理監管框架和制度規範。

《財新》指出,2022年伊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其亮點之一就是正式提出加強金融科技倫理建設,分別從宏觀體系、金融機構、自律組織和從業人員層面,提出了不同層次的要求。2月,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首次就金融科技倫理治理問題發文指出,金融科技倫理面臨四方面的嚴重挑戰,包括數據安全、算法濫用、無序競爭和數據鴻溝。4月中旬,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開會推進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的建設工作。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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