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恢復來澳旅行團,衛生局制定防疫指引,發出給旅行團組織者的建議。
建議內提出給旅行團組織者有關行程注意事項,包括限制每團人數,詳細記錄活動行程,領隊及導遊在持續工作期間至少七天一次核酸檢測等。
建議又要求工作人員及所有報名參加旅行團的人士申報於過去10天的外遊史和接觸史,如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高、中、低風險國家或地區的旅居史,或本土病例或輸入病例在社區中活動區域的旅居史,或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或和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在同一空間停留者,應暫緩接待。此外,要收集及保存以下人員的聯絡方式:報名旅行社、組團旅行社、本澳的接待旅行社聯絡人、領隊、導遊等負責帶團的工作人員及團員,聯絡方式以可即時聯絡者為佳,如手提電話、微信號等,有關記錄需保存至少14天。
建議亦要領隊、導遊在工作持續期間至少需每七天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休假或停止接待旅行團超過三天方可中斷檢測)。
另外,團員離團後如被認定為新冠病毒肺炎的確診者、無症狀感染者或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應及時通知澳門的接待旅行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