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兩周,初級法院昨(25)日續審周焯華案,並再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包括賭客、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主管及員工。庭審期間,有證人懷疑作虛假證言,被檢察院申請以現行犯拘留。該證人自即日起,身份變更為嫌犯,直至案件庭審結束。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其中一位出庭證人是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主管。檢察院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到證人是否知道太陽城「賭底面」時,證人回答稱,對太陽城賭底面業務不知情,同時在職期間從無要求下屬宣傳賭底面、電投、網投等非法博彩業務。黎裕豪質疑證人證詞,並再三對其作出警告,但證人堅持證供。
黎裕豪隨即向法院申請以現行犯拘留證人。證人詢問原因,黎裕豪表示有證據證明證人作虛假證言。該證人即日起,身份變更至嫌犯,直至案件庭審結束。
兩內地賭客出庭作供
一名內地賭客出庭作證時表示,依稀記得大約在疫情前後兩至三年訪澳期間,曾有身穿太陽城員工服裝的市場部職員向其推廣賭底面,但他强調「自己無玩過賭底面」。他又指,自己曾陪同朋友在太陽城賭廳內進行賭底面,當時友人只要撥通太陽城營運部電話,就會有人到賭廳現場接應,並派員在賭枱上計(輸贏)數。
辯方律師指出證人口供中,顯示證人有欠太陽城MARKER數(貴賓廳裡借籌碼賭博),約200萬元,但證人在法庭上表示,不記得欠下數目是多少。另一同為太陽城賭客的內地證人指,曾收到自稱是太陽城公關電話,向自己推廣電投、網投。
證人指員工每月有推廣KPI
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員工出庭作證時指出,在職期間工作內容是宣傳公司的業務,幫客人訂房訂車。證人又供稱當時公司要求員工推廣賭底面、電投和網投。而部門員工均接到主管指示,當客人有玩賭底面的需求時,便將客人轉介到負責部門,即太陽城營運部。
該證人續指,員工每月有推廣業績(KPI),曾有部門同事因當月KPI不達標而收到警告信,若持續數月KPI都不達標,便會遭到公司解僱。證人稱,知道營運部應該是隸屬太陽城,但部門日常並不在太陽城裡運作。證人又指,以往在職期間,經常見到營運部的職員在星際酒店一帶娛樂場活動。
初級法院昨日續審周焯華案,有證人懷疑作虛假證言,被檢察院申請以現行犯拘留。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