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接續邁出步伐,愈來愈多的港澳律師選擇到內地執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廣東省司法廳的資料顯示,截至8月16日,廣東省司法廳共向超過30名港澳律師發出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
今年7月6日,廣東省司法廳為香港律師何君堯和三名澳門律師鄺玉球、程嘉雯、譚曉紅共四名港澳律師發出了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首批四名港澳律師均系在位於廣州的律師事務所執業。公開資料顯示,截至目前,除前述的廣州、佛山兩市外,深圳、珠海、東莞、中山、江門等市相繼出現了首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
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長廖宗耀表示,港澳律師熟悉普通法、葡語系國家和地區法律,更熟悉國際規則和涉外商事爭議解決方式,在涉外法律服務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推動港澳律師到佛山執業,一方面可以為大灣區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佛山企業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涉外法律服務;另一方面有利於推動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促進大灣區法律服務的互通融合,共同打造大灣區優質法律服務圈。
佛山司法局以現場代領的方式,向視頻連線參與活動的香港律師梁淑莊頒發大灣區律師證。 (佛山司法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