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沒有駕駛執照男子,竟多次駕駛私家車載客謀利(即俗稱白牌車),現時仍在緩刑期間再度犯案,被治安警交通廳警員在北安大馬路附近進行打擊白牌車查車行動揭發,今次恐怕難免牢獄之災。
沒有駕駛執照男子駕私家車載客取酬被捕,私家車被扣押。 (治安警察局圖片)
治安警在昨日新聞發布會透露,被捕男子姓梁,20多歲,本澳居民,已因違反道路交通規章及觸犯道路交通法,移送檢察院偵訊。案情指,上月29日下午約1時,警員在北安大馬路附近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梁駕駛私家車途經時被截查,車上三名乘客向警員承認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叫車服務,並會以信用卡支付車資;梁亦承認是在嘉樂庇總督馬路附近時,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收到上述叫車服務預約,前往接載乘客。
治安警調查後證實梁並不滿足駕駛私家車條件,即沒有駕駛執照,屬於無牌駕駛;而警方更發現由2008年至今, 梁先後多次(08年、13年4月及15年5月)因無牌駕駛被檢控,其中案情最嚴重一次為去年5月,當時被判兩個月徒刑、緩刑18個月,現時仍在緩刑期間。
警方呼籲居民和遊客應使用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若在接受白牌車等違法交通工具期間出現意外,亦可能無法受到法律和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