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2014年度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並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委員希望政府能在6月前,把過去一年的財政預算執行報告交到立法會,以免議員在未清楚去年預算執行情況下,便要審議來年預算案,並促請政府在預算執行率、法律制度上加以改善。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希望政府能在6月前把過去一年財政預算執行報告,交到立法會。(梁佩茵攝)
他稱,委員會主要希望政府能盡早,把過去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送交立法會,以便立會有充足時間審議,並將其作為編制翌年預算案基礎和參考,更好發揮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作用。
他續稱,現時報告在每年10月提交,令立會在對去年情況未了解情況下,便要審議來年預算案,帶來不便。政府代表回應稱,將邀審計署一同研究探討,以優化流程,縮短審計工作階段。
另外,委員關注,多年來PIDDA及政府部門均出現預算執行率偏低,政府解釋因部門沿用《採購法》已逾26年, 制度過時,政府爭取今年內完成修訂,提高效率。新的《預算綱要法》 中,亦有新增規定,政府要定期向立會提交報告,有利立法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