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為支援中小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特區政府於去(2021)年10月再度臨時放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條件以及重開「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以協助中小企取得流動及營運資金,紓緩經營壓力。
兩項措施的申請期將於10月26日結束,呼籲有需要的中小企業及早提出申請。
多項措施繼續推進,持續支援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臨時放寬措施結束後,即10月27日起,營業滿兩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仍可提出申請。
而「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 申請期結束後,有需要的商業企業主仍可選擇申請《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該計劃允許每一商業企業主最多可獲貸款金額上限為500萬澳門元,補貼期最長為兩年,年補貼率上限為四厘的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企業,可透過銀行提出計劃申請,申請期至2023年1月30日結束。
此外,「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臨時措施的申請期已延長至2023年1月31日。對於尚未完成各項援助計劃還款的受惠企業,可申請將最近兩期未償還的援助款項下調至1,000元,餘欠款項將在餘下的還款期內平均攤還。措施適用於調整2022年12月31日前的還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