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

二審駁回上訴男友維持死刑
21/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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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駁回上訴男友維持死刑

江蘇省南京市女大學生李倩月2020年遇害身亡,其涉案男友洪嶠和另外兩名男子張晨光、曹澤青,今年7月被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其中張曹兩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三人不服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日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極目新聞報道,李倩月的父親李勝透露,「洪嶠聽到審判結果後癱坐到椅子上」。李勝表示,他們將等最高法的最終覆核結果,「生活也將歸於平靜」。

據媒體此前報道,洪嶠於2020年7月初因與李倩月發生矛盾,遂邀約張曹兩名好友幫忙殺害女友,並制定作案計劃。他們先將李倩月從南京市騙到西雙版納州景洪市,由兩名好友預先購買作案工具和挖好土坑,殺人後將屍體掩埋在勐海縣普洱茶公園。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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