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家人在庭審結束後離開初級法院。
周案今日下午2時45分開庭。
太陽城案件原定9月2日開庭,但由於當日有11名被告缺席,導致案件延至今(19)日在初級法院再度開審。訴訟書中指出,周焯華涉嫌觸犯不法經營賭博、詐騙及清洗黑錢等合共289項罪名。下午約2時,陸續有懲教管理局的囚車駛入初級法院大樓,同樣時間有多位律師步入法院,有傳媒在現場進行採訪紀錄。庭審於傍晚六時左右結束,並於明(20)日下午續開展第三場審訊。
今日開庭主要審理第一被告周焯華,涉及到賭底面資金交易、網投電投、洗黑錢等犯罪行為。關於清洗黑錢的行為,檢方指周焯華讓賭客利用內地資產歸還賭底面債務,周焯華回應稱是認為相關業務有投資價值,強調涉及款項只是作融資用途。檢方續提問第一被告,並展示從周焯華手機聊天應用軟件中截取的多個錄音、文字信息和通話紀錄,認為有大量資料和證據顯示第一嫌犯周焯華便是賭底面資金的分配者。
其中一段電話監聽內容為周焯華早年與下屬的一段通話紀錄,懷疑有關對話涉及賭底面交易。周焯華解釋表示,對八年前的記憶已十分模糊,並指對話中分成比例是出自於對賭客信貸紀錄的建議,而不是檢方所指的賭㡳面分成比例。當遇到有信貸問題的客人,下屬便會致電請示他。
周焯華由始至終否認參與犯罪,當時甚至一直勸喻手下不要作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當檢察官問到賭底面項目由誰負責,周焯華指項目的主要實施者可能是第五被告張志堅。周焯華認為太陽城集團根本無必要做賭底面等犯罪行為,並强調他從事博彩事業14年,在內地乃至全球從未收到過任何違法舉報。
辯方律師曾於開庭前發表補充答辯,認為檢方單憑一些單據、聊天紀錄就對嫌犯作出指控,認為有關證據力度不足,認為檢方需出示有法人簽名的正式文件才能證明其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庭審中更提及到漢飛集團、蘭州、梁旭龍、新疆項目,周焯華表示上述項目由第九被告張寧寧負責。
同時檢方提及到,周焯華在未獲得澳門政府經營批給的前提下,經營電投及網投。懷疑周焯華自2014年起領導不法經營賭博集團,共同利用「太陽城集圉」的名義,經營在菲律賓、越南和東埔寨娛樂場的電話投注平台「SCM」、「SCDN」、「SCPP」,安排賭客可透過電話投注方式,藉以吸引不方便來澳的太陽城賭客可直接使用在澳門「太陽城貴賓會」帳戶內、本應用在澳門娛樂場進行投注的賭資在其他國家以網絡方式進行百家樂幸運博彩。並將SCM、SCDN、SCPP 及「好e投」整合成「聯盟e城」手機應用程式,並提供多語版本及進行推廣。
同時檢方亦指電投系統共有兩個,分別是菲律賓和澳門的系統,提出是否大陸客,甚至全球客戶只要撥通電話即可下注?周焯華回應指,兩套系統為獨立系,兩者之間並不互通。而賭客電投時是直接使用在澳門「太陽城貴賓會」帳戶內的賭資,或以信貸方式供客人下注;强調電投業務在2015年已轉至菲律賓經營,其後更是轉手他人,但當時没有簽署任何轉手文件。指電投是得到菲律賓當地政府容許,並按時繳納當地稅賦,並没有觸犯澳門法律。周焯華又指,對有公關推廣並招攬客人的事宜毫不知情。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