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凌晨1時起

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16/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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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9月17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天津市南開區萬興街蘇堤西里小區2號、3號樓,西青區大寺鎮龍順園(除1-6號樓以外);

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不含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

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轄區;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

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

(二)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

河南省安陽市滑縣;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梁山縣、太白湖新區;

遼寧省鞍山市岫岩滿族自治縣;

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

上海市松江區廣富林街道、佘山鎮;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 。

(三)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須遵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防疫措施: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薩迦縣,山南市乃東區;

江西省鷹潭市貴溪市。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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